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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历程

作者

来自 未来索罗斯 发布于2018-04-10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成立于1994年4月,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务;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1994年以前,我国先后经历了固定汇率制度和双轨汇率制度。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银行结汇售汇,银行则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1994年4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启动运营,全国统一、规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简称“外汇市场”)主要为外汇指定银行平补结售汇头寸余缺及其清算提供服务,外汇指定银行为交易主体,外汇管理部门对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实行上下限额管理,对于超过或不足限额的部分,银行可通过银行间市场售出或补充。


外汇市场建立以来发展迅速,交易主体不断增加,交易品种不断丰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时间不断延长。1994年4月5日增设港币交易。1995年3月1日开办日元交易。2002年4月1日增加欧元交易。2003年10月1日起,允许交易主体当日进行买卖双向交易。2005年5月18日开办了8种外币对交易。2005年8月15日推出远期外汇交易。2006年1月4日开始即期交易增加询价方式,并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2006年4月24日,推出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2006年8月1日起增设英镑交易。在增加交易品种的同时,交易时间进一步延长。2003年2月8日开始,即期竞价交易时间从9:20~11:00延长到9:30~15:30;2006年10月9日起收市时间进一步延长到17:30,与询价交易的交易时间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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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市场 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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