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业监管局。成立于2007年,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由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 美国当时最有影响的证券业自律组织)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监管局(NYSERegulation, Inc.),合并发起成立。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作为美国证券场外市场的自律监管组织(SRO),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接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监管,类似中国的证券业协会。目前是美国最大的独立非政府证券业自律监管机构,监管对象主要包括4400家经纪公司、16.3万家分公司和63万名注册证券代表(数据来源于FINRA官网)。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主要功能是通过高效监管和技术支持来加强投资者保护和市场诚信建设,并主要负责场外交易市场(OTC)市场的交易行为以及投资银行的运作。作为非政府组织,FINRA存在也是美国金融市场发展成为自我监管的有效市场的重要一步。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前身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成立于1939年,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授权并监管其下属的成员公司。1971年,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创立了全美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系统(NASDAQ)。1998年,全美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与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合并,两年后,(NASDAQ)脱离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成为一个独立机构。纳斯达克自动报价系统独立后,2007年,在美国证监会(SEC)的协调下,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与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会员监管、执行和仲裁的部门合并,成为了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并于当年7月26日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开始发挥其监管职能。现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有员工3200多名,主要工作地点为华盛顿特区与纽约市,并在美国各地有20个地方办事处。
功能职责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成立的宗旨是保护所有在美国投资的个人,不论投资何种金融产品, 从贷款买房到投资公司,都能得到应有的权利保护和利益保障。其监管范围涵盖了证券业的方方面面,从注册和教育相关从业者和参与人员,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执行相关的法律和约束,到普及教育参与投资的公众和提供交易报告(trade reporting)和其余相关行业设备。金融业监管局给入行的个人及企业发放执照,制定他们的行为准则,检测评定他们对于法规的执行度,并在美证交会的监督下约束其下的企业及人员。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有权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处以罚款,暂停执照或从行业中吊销。 证券从业公司若没有受其他自我监管机构(SRO, 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监管,则需加入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组织,受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监管。金融业监管局的另一大作用是投资者教育,FINRA采取媒体宣传和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帮助投资者了解金融知识,熟悉基础的投资工具。此外,FINRA接手原"NASD投资者教育基金",更名为"FINRA投资者教育基金",资助投资者教育研发及培训项目。FINRA的官网为投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有关信息,帮助投资者明白投资、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