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FSP
新西兰FSP全称为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金融服务企业),是指在新西兰提供金融服务的个人、企业和机构的可查询的线上信息注册。符合该类型的监管则称为FSPR,即Registrar of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注册金融服务企业)。
凡是在新西兰境内提供金融服务的个人及团体组织,均需要合法的FSP注册与申报。但是FSP并不代表监管,只是相当于普通的工商注册号。
新西兰FMA全称为Financial Markets Authority New Zealand,是新西兰外汇行业的最高金融机构。
根据2015年2月28日更改的“金融市场行为法及其附属条例”,受新西兰监管的合规外汇交易商,都必须获得FMA授予的衍生品提供商牌照。金融衍生品牌照信息显示在FSPR查询页面。任何提供衍生品服务的合规经纪商需向投资者公开信息,特别是零售客户。
机构职能:
(1)审核及颁发金融服务机构营业许可
(2)监督金融服务机构运营,接受投资者对金融机构的投诉
(3)调查及执法,例如针对提供虚假信息的金融机构,FMA有权吊销其执照
(4)政策及引导,提供信息以协助公司依法展开金融活动
(5)教育与普及,FMA与社会组织合作帮助投资者远离金融欺诈,做出正确的投资决定
FMA与FSP:
新西兰FSP全称为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金融服务企业),是指在新西兰提供金融服务的个人、企业和机构的可查询的线上信息注册。符合该类型的监管则称为FSPR,即Registrar of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注册金融服务企业)。
凡是在新西兰境内提供金融服务的个人及团体组织,均需要合法的FSP注册与申报。但是FSP并不代表监管,只是相当于普通的工商注册号。
新西兰FMA全称为Financial Markets Authority New Zealand,是新西兰外汇行业的最高金融机构。
根据2015年2月28日更改的“金融市场行为法及其附属条例”,受新西兰监管的合规外汇交易商,都必须获得FMA授予的衍生品提供商牌照。金融衍生品牌照信息显示在FSPR查询页面。任何提供衍生品服务的合规经纪商需向投资者公开信息,特别是零售客户。
联系方式:
电话:64 3 962 2698 (周一~周四 8:30--17:00,周五9:00--17:00)
传真:64 9 300 0499
邮箱:questions@fma.govt.nz
地址:Financial Markets Authority,DX Box CX10033,PO Box 106 672, Auckland 1143,New Zealand
牌照申请
申请要求
外汇经纪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衍生品发行人”牌照:
1.禁止与无照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2.外包:用于运营金融衍生品所外包的配套系统/合作商需符合标准,并与公司签订法定绑定协议
3.记录:必须保存运营的所有相关记录用以审核
4.监管反馈:必须提供有能力继续运营所提供金融产品的相关信息
5.合规性:公司系统、政策、流程等必须一直适当并有效
6.监督机制:监督合规机制必须等同或由于FMA建议
7.争议解决机制:需要具备完善稳定(至少等同或优于FMA提议)的争议解决机制
8.提供现金流报告
9.有形净资产需要始终保持100万纽币以上
10.需要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
11.需要具备合格审计员,提交鉴证报告以及净资产报告
12.向客户提供合适的产品
监管投诉
第一、可投诉情况
1.我们监管授牌的金融企业,个人和市场
2.非法投资
3.新西兰注册的空壳公司,这类公司通常在网上提供外汇交易,商品交易
4.误导性欺诈性的交易行为,请注意发生在2014年 4月1日之前的请联系新西兰商务委员会,2014年4月1日之后的请联系我们
5.未注册的金融服务提供商
6.虚假投资广告
7.投诉FMA
第二:投诉步骤
1.审核
我们会查看所有投诉,但不会受理每一起投诉,在决定是否深入调查之前,我们会先考虑规章制度和可执行性,同时也会考虑投诉的问题是否涉及市场的统一性,比如这个问题是否普遍存在。
2.受理
筛选之后我们会告知您提供更详细的信息,联系您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回复受理您的诉求。10个工作日内会对您的投诉信息进行整合,依此决定下一步措施。
普通咨询会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相关内容。
3.采取措施
依据被投诉者违反的条例,我们采取相应的处决。
4.无法制措施
依据监管政策和资源,申诉案件最终可能不会采取措施,此类情况我们会告知您并关闭您的投诉。
第一步:打开FSP查询,链接为https://fsp-register.companiesoffice.govt.nz/,输入FSP号或者公司名称。
第二步:查看FSP的金融服务处是否有写衍生品发牌机构FMA,若无,则该公司无金融衍生品权限,没有零售外汇权限。
无FMA授权的FSP查询结果页面:
有FMA授权的FSP查询结果页面:
注:根据2015年2月28日更改的“金融市场行为法及其附属条例”,受新西兰监管的合规外汇交易商,都必须获得FMA授予的衍生品提供商牌照。金融衍生品牌照信息显示在FSPR查询页面。任何提供衍生品服务的合规经纪商需向投资者公开信息,特别是零售客户。
新西兰历史
10世纪,来自库克群岛和塔希蒂的波利尼西亚航海家乘坐独木舟来到新西兰。到12世纪,全国受青睐的地区已分布了许多定居点;1350年起,毛利人在新西兰定居。
1642年,荷兰航海家阿贝尔·扬松·塔斯曼在远洋冒险中发现新西兰的西海岸区,但在企图登陆时遭到毛利人的攻击而迅速离去,但他以荷兰一个地区的名字命名这块土地为(Nieuw Zealand),他绘制了部分西海岸地区的地图,但并未在此登陆;1769-1777年,英国库克船长先后5次到新西兰。
詹姆斯·库克舰长登陆后正在与毛利人交流
詹姆斯·库克舰长登陆后正在与毛利人交流
1769年,英国海军舰长詹姆斯·库克及其船员成为首先踏足新西兰土地的欧洲人,随后,捕捞海豹和鲸鱼的人们也来到这里,传教士也很快接踵而来,定居点开始逐渐建立起来了。后英国向新西兰大批移民并宣布占领。
1840年2月6日,英国迫使毛利人族长签订《威坦哲条约》,1856年,新西兰成为英国的自治殖民地,1907年成为自治区,到了1947年完全独立。
到1840年,新西兰估计毛利人口为10万人,大约2000名欧洲定居者(毛利人称其为Pakeha,白人)分布在沿海地区,新西兰那时没有全国政府或全国领导人,毛利人和白人团体请求英国提供某些保护以及法律和秩序;1840年2月6日,毛利人和英国王室在岛屿湾的怀唐伊镇签署了《怀唐伊条约》,该条约使新西兰成为王室属的一个殖民地,这个条约被认为是新西兰的建国文件,该条约使早期开拓者有权在新西兰定居并允诺毛利人按其意愿继续拥有他们的土地、森林和渔业,该条约说明毛利人将对土地及生活方式自己做出决定,并答应建立一个政府,使全体人民过上和平法制的生活,该条约亦确立了新西兰人享有英国公民的权利,该条约仍然是“现行文”,且是新西兰涉及民族关系方面很具争议的话题。此条约签署后,更多的人开始来到这里定居,多数人去南部岛定居,那里的土地适合耕作,在奥塔哥和西海岸地区还发现了金矿。
19世纪,来北岛居住的人多于南部,到19世纪80年代,全国人口增加到20万,并开始建设铁路和公路,定居者建立了农场已经成为新西兰经济的支柱,1893年,新西兰成为第一个赋予妇女选举权的国家,当时,英国仍然是新西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经常被喻为“家乡”。
1907年独立,成为英国自治领,政治、经济、外交受英国控制。 成千上万的新西兰人代表英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到1918年,有一半的参战者死于战争或在战争中负伤。
1935年,选出新西兰工党政府,该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革,其中包括每周40小时工作制以及国家拨款的卫生和福利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后,新西兰再次派出军队,大约全国人口的10%出国作战,战争结束后,对新西兰的农产品的需求增加。
1947年成为主权国家,同时为英联邦成员。
1950年代,全面就业迅速增长,工业空前繁荣。
部分截图和内容来自外汇110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