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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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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管理员 发布于2018-03-26

阿联酋中央银行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中央银行,发行货币迪拉姆(ISO 4217:AED)。银行于1980年12月11日成立,总部设于首都阿布扎比。其最重要的角色是监管银行的货币和信贷政策。


官网:https://www.centralbank.ae/en/
全称:阿联酋央行 Central Bank of United Arab Emirates
简介:
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银行、信贷和货币的相关政策,以稳健的方式确保阿联酋国民经济的增长。中央银行还在努力维持迪拉姆兑美元的固定汇率,并确保本国货币能够自由兑换为外币。此外,它还发挥着“银行的银行”、政府银行及银行理财顾问的作用。


联系方式
地址:Abu Dhabi
邮政信箱:854
电话: 9712-6652220
传真: 9712-6652504
邮件:uaecb@cbuae.gov.ae
受监管的外汇公司名单
https://www.centralbank.ae/en/pdf/bsed/List-of-Investment-Companies-30-09-2014.pdf
请查看《List-of-Investment-Companies-30-09-2014》
目前,受阿联酋央行监管的外汇公司总共有25家。

牌照申请要求
金融投资公司应为法人,最低资本要求为2500万迪拉姆,且根据公司所从事业务的要求而增长。此外,国家持股应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1%。申请者应填写阿联酋央行编制的申请表格,并附上以下文件:
(1)表明申请人将从事投资业务性质和范围的声明。此外,该声明还应表明业务未来发展计划,以及业务管理安排细节信息。
(2)提交创始人姓名、地址、国籍和持股比例,附上公司章程和备忘录认证件,以及外籍创始人的护照复印件和本国创始人的家族名单复印件。
(3)申请人的组织结构图,主要人员的简历,以及外籍合作商和主要管理人员的银行征信信息。
(4)保证遵守阿联酋央行各项法律法规声明,保证进行相应记录和制作相应文件声明,以备阿联酋央行监督、审核和检查。
牌照申请时长
阿联酋央行董事会做出决定后,会在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牌照申请结果。
牌照的有效期为3年,该期限不得超出法人章程或其他类似文件里的营业期限。
牌照业务范围
(1)代表个人或公司开立投资账户和管理投资组合;
(2)为股份公司编制项目、市场分配和股票可行性研究;
(3)建立和/或管理投资信托基金;
(4)建立和/或管理其他投资基金,代表受益人管理信托基金;
(5)认购公司资本,参与银团贷款;
监管查询步骤

第一步  首先打开阿联酋央行CB U.A.E.的官网https://www.centralbank.ae/en/,图为CB U.A.E.官网首页。

20180408150824544.png

第二步  点击网页上方菜单栏中“Financial Institutions”(金融机构),并在下拉列表里找到“Financial Investment Companies”(金融投资公司)。

20180408150836606.png

第三步  点击“Financial Investment Companies”(金融投资公司)之后,会出现以下界面,点击下方的“List of Financial Investment Companies operating in the UAE”(阿联酋金融投资公司名单)。

20180408150847122.png

第四步  然后就会出现下方图片的内容了,目前受监管的金融投资公司共有25家;


20180408150858169.png监管要求
(1)实收资本不得低于2500万迪拉姆,并根据具体情况而增加;
(2)国家所有权不得低于总实收资本的51%;
(3)投资公司的经选举的或依法任命的董事会成员应大多数为阿联酋国民,包括董事长在内;
(4)投资公司的创始成员、管理人员和审计人员应符合阿联酋央行规定的个人诚信和专业资格要求。

投诉处理
注意:产生分歧时,客户应首先直接与要投诉的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协商无果时,客户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阿联酋央行投诉:
(1)在线提交。填写投诉表,包括客户个人详细信息、被投诉机构信息以及投诉类别和内容等;
(2)传真提交。发送传真至  971 2 6916004;
(3)亲自提交。客户也可以前往阿联酋央行Al Ain、Dubai、Sharjah、Ras Al Khaimah或Fujairah分支机构,亲自提交投诉。
收到投诉后,阿联酋央行会分配一个参考号,客户在查询投诉进展时,必须提供该参考号。做出决定后,阿联酋央行会通过电子邮件或SMS通知投诉人。
消费者保护部门
免费咨询电话:800 CBUAE (800 22823)
传真: 971 2 6916004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历史
历史沿革
6世纪,按照波斯史籍的记载,萨桑王朝越过波斯湾征服了
阿联酋——迪拜
阿联酋——迪拜
该地区。
7世纪,阿拉伯帝国占领了这一地区,并使其皈依伊斯兰教。
8世纪,阿曼爆发反哈里发政权的起义,建立了独立政权,现今阿联酋地区成为其一部分。
16世纪,葡萄牙一度入侵该地区,后被阿曼逐出。
18世纪,阿曼屡次内乱,阿联酋地区各地方首领自命埃米尔,成为独立的政权。当时,不论是阿拉伯人的商船,还是欧洲的商船,均屡遭该地区各小国的劫掠,因此该地被称为“海盗海岸”。
181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派遣舰队摧毁了哈伊马角、沙迦、迪拜等地的海岸要塞,以保障印度至埃及的航线通畅。
1820年,各小国被迫与英国签订《波斯湾总和平条约》,同意停止海盗行为。但是,实际上的劫掠行为直到1835年后方才逐渐停息。
1853年,各小国最终签署条约,宣布永久休战,此后,该地区被称为“特

鲁西尔阿曼”(意为“和平的阿曼”),以与建都马斯喀特的阿曼相区别。
1892年,特鲁西尔阿曼各国同英国签订条约,接受英国的独家保护,不与英国以外的任何国家发生独立的外交往来,归属英国驻波斯湾总代表节制。
1948年,英国向该地区派出专门官员,驻沙迦,1953年迁居迪拜。
1952年,英国召集当地7个酋长国的埃米尔召开会议,该会议遂成为英国政治代表的咨询机构。
1958年,阿布扎比地区发现石油。
1961年,英国在阿布扎比派驻另一名政治代表,次年油田正式开发,石油成为当地经济支柱。
1968年1月,英国宣布撤军,2月,巴林、卡塔尔、阿布扎比、沙迦、迪拜、哈伊马角、阿治曼、富查伊拉、乌姆盖万九国埃米尔在迪拜举行会议,同意建立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后因种种原因,巴林和卡塔尔先后退出。哈伊马角也未同意加入。
1971年7月,在迪拜会议上,其余六国制定临时宪法,决定建立阿联酋,以阿布扎比为临时首都。12月2日,阿联酋宣布成立。
1972年2月,哈伊马角加入阿

1996年,临时宪法被通过为永久宪法,阿布扎比也成为正式首都。
2004年11月2日,阿联酋首任总统、阿布扎比埃米尔扎耶德·本·苏尔坦·阿勒纳哈扬去世。11月3日,其子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被选为新一任总统。
2005年,总统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宣布,联邦国民议会中的一半议员将通过选举产生,另一半仍通过任命产生。
2006年12月16日,开始联邦国民议会的选举投票,这是阿联酋历史上第一次通过选举产生联邦国民议会的部分议员。
2015年10月28日,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自2016年至2018年。

 

部分内容截取自外汇110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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